VIP标识升级VIP | | 手机B2B WAP手机版 | 无图版 | RSS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防火门监控系统_防火门闭门器_智能防火门监控系统

最后更新:2024-04-11 08:44      发布商家:湖南大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声明:切它网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有图片由平台用户自行发布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侵权请点此联系平台举报投诉!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服务: 防火门监控系统
品 牌: 湖南大唐电气
商 家: 湖南大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单 价: 议价 询价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防火门监控系统_防火门闭门器_智能防火门监控系统
防火门监控系统http://www.hndtxf.cn/
咨询177-7318-2910,188-9005-8119
湖南大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湖南金诺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市湘阴工业园。公司已发展成为集新国标智能疏散系统、新国标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等系列产品的科研、制造、营销、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服务商。湖南大唐电气一直坚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秉持“专业、服务全过程”的服务理念,以专业的技术专家团队,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完整、合理的设计方案;以专业的施工售后团队,提供安装指导服务、7×24小时售后服务,其“一站式解决方案”深受广大用户好评。
一、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所监控的防火门附近,对防火门启闭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对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防火门给出报警提示;
(2)监控器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3)监控器为其接连的联动闭门器、释放器和门磁开关供电时,供电电压应采用DC24V;联动闭门器、释放器和门磁开关与监控器的接口参数应一致;
(4)监控器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
(5)监控器应使用中文显示信息;
(6)监控器应能显示与其连接的联动闭门器和释放器的开闭状态,并应有专用状态指示灯;
(7)监控器应能直接控制与其连接的每个联动闭门器和释放器的工作状态,并设启动总指示灯,启动信号发出时,应点亮该显示灯。
(8)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在30s内向联动闭门器或释放器发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
(9)监控器应在联动闭门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动作后10s内收到反馈信号,并应有反馈灯光指示,指示名称或部位,反馈灯光指示应保持至受控设备恢复;发出启动信号后10s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总指示灯闪亮,并显示相应联动闭门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部位,保持至监控器收到反馈信号;
(10)监控器应由防火门故障状态总指示灯,防护门处于故障状态时,该指示灯应点亮,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m处)应为65dB-85dB;故障声信号每分钟至少提示1次,每次持续时间应为1s-3s;
(11)监控器应能记录与其连接的防火门的状态信息(包括防火门地址,开、闭和故障状态及相应的时间等),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并具有将上述信息上传的功能;
(12)监控器应能对其音响部位及状态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监控器执行自检时,应不造成与其相连的外部设备动作。
二、监控器应配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备用电源应采用密封、免维护充电电池;
(2)电池容量应保证监控器在下述情况下正常可靠工作3h:
a.监控器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b.提供防火门开启以及关闭所需的电源。
(3)有防止电池过充电、过放电的功能;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电池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在24h内完成对电池的充电。
三、监控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
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监控器发生误动作。
四、监控器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有下述故障时,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1)监控器的主电源断电;
(2)监控器与联动闭门器、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
(3)联动闭门器、释放器、门磁开关的供电电源故障;
(4)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
 
产品联系方式
谨慎网上交易,请勿随意给陌生人汇款!建议选择第三方担保交易如支付宝担保交易,货到验收付款。防骗提示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0条   相关评论
 
最新供应信息
 
 
最新求购信息
 
 
最新展会信息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内容声明:切它网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内容由店铺经营者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店铺经营者负责,如您发现店铺内有任何违法/侵权信息,请立即点此联系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
 
 
网站技术支持:北京昌龙网络科技(工商执照:91110108563650744D)网站联系邮箱:
©2006-2017  QieTa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www.qieta.com.cn.
京ICP备06040658号-15 ,内容系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